释义 |
订婚后男方爽约的,即男女双方仍未办理结婚登记,此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彩礼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财物。男方支付彩礼,但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此时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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