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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
释义

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

最先接到起诉案件并予受理的人民法院。最先接到起诉,但没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受理,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应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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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