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律 |
释义 | 魏晋南北朝时期晋朝制定的一部法典。曹魏末年,晋王司马昭命贾充、郑冲、杜预等十四人改定律令,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新律颁行于天下。全律参酌汉、魏律,经过增损分为二十篇,即刑名、法例、盗律、贼律、诈伪、告劾、捕律、系汛、断狱、杂律、户律、擅兴、毁亡、卫宫、水火、厩律、关市、违制、诸侯,共620条,27657字。此律文字简约,体例严谨,内容上“礼律并重”,定罪量刑尺度适中。据《晋书·刑法志》记载:与汉、魏旧律相比,“蠲其苛秽,存其请约,事从中典,归于益州”。对南北朝及隋唐法律的制定,有着较大的影响。原文已经失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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