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组成问题的咨询意见 |
释义 | Advisory Opinion on Constitution of the MaritimeSafety Committce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M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根据1958年生效的《关于建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第28条,该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由14名委员组成,其中至少有8名是最大的船舶拥有国。虽然悬挂利比里亚和巴拿马船旗的船队在缔约国中分别居于第三和第八位,但这两国均未被选入委员会。两国提出异议,认为《公约》第28条已授权两国参加委员会。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大会在1959年1月19日通过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安全委员会的组成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于1960年6月8日作出咨询意见,肯定安全委员会不是按照《公约》的规定组成的。《公约》中“最大的船舶拥有国”应被解释为在船旗国登记的船舶吨位,不允许由大会判断那些船舶真正属于哪些国家。船舶和船舶登记国之间的真正联系原则在这里是无需考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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