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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可以买卖国有划拨的宅基地
释义
    一、是否可以买卖国有划拨的宅基地
    国有划拨的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国有划拨的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买卖国有划拨的宅基地有什么证据证明
    买卖协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买卖国有划拨的宅基地怎么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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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4: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