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廉政公署事件 |
释义 | 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于1974年2月成立后不久处理了前香港警务处总警司葛柏的大贪污案。1976年以后,主要力量放在处理集体贪污案件上,在进行调查的23起贪污集团案件中有18起是由警务人员操纵经营的。1976年廉署对湾仔警署贪污集团侦查后逮捕了59名警官。1977年又侦查九龙警署,于10月间逮捕了140名警官,10月25日又拘留了35名。26日九龙的300名警员向警务处长提出请愿书,对廉署的做法提出异议。10月27日几千名警员在九龙举行集会,议定在翌日所有休班警员去港岛警队总部集合。28日晨有2000名警员集合后高呼口号游行,并派代表面晤警务处长,随后一部分人直趋位于附近的廉政公署并与廉署官员发生冲突,廉署官员5人受伤,廉署办公处所也被破坏,事后调查结果证明有11名警员对此应负责任。虽政府只检控1名退休警员,但警员不满情绪仍未平息。11月4日警务处长对10月26日请愿书作出答复,警员又举行大会表示不满。11月5日港督麦理浩宣布对1977年7月1日以前的贪污罪行给予特赦(布政司确认的重大案件或已落案侦查或被告已逃离香港者除外)。部分警员得寸进尺,要求实行全面无条件大赦,并扬言如果不在11月8日宣布,他们将冲政府大楼。对此,港督采取迅速反应,召开立法局紧急会议,在30分钟内连续完成三读程序,通过警察条例修正案,授权警务处长对于任何不服从命令的警员可予立即开除,不得上诉。于是部分警员继续闹事的企图未能得逞。其后又有118名警员因贪污和与扰乱廉署事件有关而被逮捕,1978年4月,麦理浩决定根据殖民条例第55条规定免予起诉,并勒令退休但仍支付退休金。至此,警员扰乱风波终于告一段落,警队内的集体贪污也因而匿迹。稍后,英国内务部派来调查小组,对整顿警务系统提出了建议。从1976至1978的三年中,廉署根据举报对2 952宗贪污案件 (其中警务人员的贪污案件1 075宗,占35%) 进行了调查,最后被检控的有712人(其中警务人员243人,占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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