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法律文化法律文化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体对法的起源、本质、法律制度、法律行为等现象和过程的观念把握。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和法律理想四个基本要素: ❶法律认知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现象和过程的能动反映,其主要形式是理论化、系统化的法律理论学说。法律认知及其变化对整个法律文化的形成、更替或变迁起着关键的支配作用,它是思想法律文化中的核心部分。 ❷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现象和过程的主观态度。包括对法律规范、条文、机构、法律职业人员、法律诉讼、法律制裁等现象的心理感受和主观情绪。 ❸法律评价是人们对法律现象和过程的价值判断、评估和态度。法律评价对法律文化及其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规约着人们的法律认识、法律情感和法律制度的实施,反映了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群体和个人对法律的价值取向和要求,决定着社会主体对法律行为、法律体系和法律文化的选择。 ❹法律理想是社会主体对法律体系结构和法制状况的期望和面向未来的观念设计。法律理想在法律文化中往往会转化成一种法律信仰、法律信念,从而构成推动法律文化进步的巨大精神力量。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和法律理想四要素相互交叉、制约和作用,构成了统一的思想法律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