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手房卖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手房卖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 1.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 2.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 3.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 4.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5.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三、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手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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