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布雷顿森林制度 |
释义 | Bretton Woods System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英为首的44个国家在1944年通过协议建立的国际货币与银行制度。布雷顿森林会议的最后会议于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的布雷顿森林城召开并通过协议,被称为布雷顿森林协议。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竟相贬值货币,对国际贸易直接干预,金本位的恢复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同时,战争严重地破坏了原有的世界经济秩序以及交战国的本国经济。当时即酝酿建立国际货币金融制度,以稳定各国的货币币值、保证国际经常性交易的支付及向遭受战争灾难的国家提供资金、重建家园。前苏联对建立国际货币金融和贸易体系未表示兴趣,因此,关于布雷顿森林制度的谈判主要是在美、英之间进行,其他国家由于经济力量较弱而无法发挥作用。谈判的基础是美国的怀特方案和英国的凯恩斯方案。该两个方案均主张建立一个多边国际机构,向会员国贷款以避免会员国因国际收支失衡而影响国内经济及就业。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该两个方案均建议创立国际流动资本,以缓解各国对内、对外经济政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在谈判过程中,虽然加拿大和法国也曾提出其自己的方案,但未起到作用,谈判最后以世界最大债权国美国的立场获胜而告终。1944年7月1日,有44个国家参加的布雷顿森林会议最后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正式建立了布雷顿森林制度。在该制度下,各成员国宣布其货币与黄金是1944年1月1日美元的比值,并承担义务保证该比值的浮动不超过士1%。基金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协调成员国间的货币合作及向遇有临时性国际收支失衡的成员国提供资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职能则在于向成员国提供贷款以恢复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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