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需求确定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的要求 |
释义 | 一、法律需求确定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的要求 法律需求确定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的要求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这个合理期限就是指承租人另外找到出租房子的一般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概况; 3.租赁期限; 4.租赁用途; 5.租金; 6.双方权利义务; 7.违约条款; 8.纠纷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三、房屋租赁合同通常签订多长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通常签订多长时间需要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的结果而定,不过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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