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997年11月13日下午2时,辽宁省辽宁掌握投保额,并认为超过这一限度,就有可能诱发道德危险。这一做法,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
为谋取保险金而杀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远在基于一时情绪激动而杀人的凶杀事件之上,因为其“杀人”的动机主要是为了钱,而所杀的人则往往是至亲的家人。可以这样说,这类犯罪是人类历史上最残忍的犯罪。它不仅成为重大保险犯罪的温床,损坏了人身保险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为杜绝或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世界各地的保险法皆明文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然而,罪犯为了达到目的,犯罪手法亦会不断推陈出新。保险公司还要擦亮“慧眼”,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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