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年以来,湖南保监局把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能力作为学习贯彻《湖南领域更是空白。在理论不成熟、实践经验匮乏的条件下,制定完善保险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挑战。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的细化,使处罚权的行使规则更贴近实际、便于操作,实质上是一种“二次立法”。这对人力和专业资源都不丰富的湖南保监局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需要很强的理论勇气和战略眼光。 湖南省委书记、省长周强指出,“省保监局制定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是实施依法行政的又一积极探索,对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推行阳光执法,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望抓好实施工作,为全省提供更多新鲜经验。”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向全省各部门、各市州县政府推介了制度要点和具体做法。《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制定施行以来,湖南保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162项,全部涉及自由裁量情形,纪检监察部门未接到反映执法不公、查处不严的检举投诉,没有发生一起行政争议案件。[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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