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非比例合同分保 |
释义 | 一、非比例分保合同的特点 非比例合同分保是以赔款为基础,所以又称为超赔分保,是根据赔款来确定免赔额和责任额。其表达方式,如火险业务为每一个危险单位,每次事故,赔款超过100000元以后的400000元。因此超赔分保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分出人负责的为“免赔额”,如10000元;另一部分是超过“免赔款”以后,由分保接受人负责的“责任额”,如40000元。 这种分保的作用是: (一)扩大危险单位保费。[page] 关于保费帐单。举例如下: 火险超赔分保:赔款超过5000000元以后的5000000元,费率为0.125%,最低预付保费250000元,经纪人佣金10%. 1.保费帐单: 预付保费250000 经纪人佣金10%25000 接受人实际保费275000 2.调整保费帐单: (1)如全年保费250000元。按费率0.125%计算,实际保费312500减预付保费250000,分出人应加付保费62500,减经纪人佣金10%,分保接受人实得保费56250. (2)如全年保费150000000元。则, 实际保费187500 减预付保费250000 分出人应得退费62500 经纪人佣金10%6250 分保接受人实退保费56.250 如采用最低预付方法,分保接受人不再退还保费56.250元。 (二)关于赔款方面。当有赔款时,分出人可发出赔款通知书,由分保接受人现金支付。在处理赔款时,应考虑通货膨胀、汇率变动等问题。在非比例合同分保中一般都订有通货膨胀条款。根据这一条款,免赔额和责任额都应按支付赔款时的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如有一定幅度的规定,则在这幅度内的,免赔额和责任额不再作调整。 在国际分保中,由于各国使用的货币不同,且受通货膨胀及其他因素影响,汇率时有变动,因此在处理赔款时,应根据不同的汇率,按各种不同的货币比例分摊。 为了避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有的合同对不同货币的折算,加有汇率规定,如发生赔款,按此汇率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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