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属于是被辞退吗 |
释义 | 一、协商解除属于是被辞退吗 协商解除并不算是被辞退。 1.辞退通常包括过错性辞退和无过错性辞退。 (1) 过错性辞退涉及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 (2) 无过错性辞退则涉及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2.而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因此,协商解除并不等同于被辞退。 二、协商解除的法律依据 协商解除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协商解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 2.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也分别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这些情形并不包括协商解除。 因此,协商解除作为一种特殊的解除合同方式,其法律依据主要是第三十六条。 ![]() 三、区分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 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都是通过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使有效存在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制度,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1.协商解除是事后约定的解除,即当事人根据已经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而决定解除合同;而约定解除则是事前约定的解除,它仅在合同中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一方享有的解除权。 2.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的解除,它一定能导致合同的解除;而约定解除则不一定导致真正解除合同,因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不一定成就。 3.协商解除并非一定要存在一方违约,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都可以解除合同;而约定解除往往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 4.协商解除是双方解除,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约定解除一般是单方解除,因为行使解除权的常常是一方当事人。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区分?如果你对此仍有疑问,不妨留言交流。法律小助手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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