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如何办 |
释义 | 一、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如何办 股东之间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1.由股东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由第三方调解处理; 3.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支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二、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有哪些 1.股权确认纠纷,如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出资),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未变更登记),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公司与隐名股东)。 2.股东名册变更纠纷,包括因转让方股东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和因公司怠于变更登记。 3.股东出资纠纷,包括有关出资形式上的纠纷,有关出资义务履行上的纠纷,以及股东出资责任纠纷。 4.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5.股东知情权纠纷。 6.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 7.股权转让纠纷,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纠纷,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三、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起诉法院多久通知被告 法院一般会在当事人起诉后的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决定立案受理的,会在立案受理后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由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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