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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应该上哪个法庭?
释义


    

I.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1。从级管辖权的角度来看,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或者其他情形的离婚案件,一方是当地党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被起诉的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者不便的,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于一般管辖“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即:,“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被告人的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超过一年)。p> (一)概况(二)军事婚姻诉讼:一、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 夫妻有军人住所的,非军人离婚由法院管辖;c、 夫妻一方是文职军人,即军队文职干部,非军事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七种情况:
    

(1)起诉不在中国居住的人离婚
    

(2)起诉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人离婚
    

(3)起诉正在劳动教养的人离婚
    

(4)起诉(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是非文职军人
    

(6)夫妻双方都是军人,其中一人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七)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被告无惯常居所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管辖权特别规定(涉外离婚规定):
    

(1)对于在中国境内结婚并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缔结婚姻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二)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居住国法院以离婚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原居住地或者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法院不接受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都不受理下列情形:
    

1。调解和解后六个月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讼,无新情况、新理由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和解,原告撤回诉讼,诉讼结束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协议书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从此解除。(3)调解无效,调解和解无新情况、新原因的,应当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将在六个月内不受理该诉讼。原告自动撤回诉讼,并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和理由提起诉讼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诉讼在六个月内提起。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院许可而撤诉的
    

(3)原告或上诉人未支付案件受理费的/(4)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在被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5)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未经法院许可而退庭,法院可能不受理离婚案件。最常见的可能性是,双方起诉的法院实际上对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因此,无论法律规定如何,他们都不能直接受理离婚案件。结合以上内容,你应该知道如果你打算提起离婚诉讼,你应该到哪里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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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0: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