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期满后合同能否终止 |
释义 |
1、 保险期限届满后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如果保险合同附有期限,保险合同将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合同终止后,无需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期限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有期限合同的效力。有有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应在期限届满时终止。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债务;(III)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其主要义务,并在被催促后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其主要义务。(4)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其义务或犯有其他违约行为,(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保单在实践中丢失,保险人能否解决索赔问题?一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将签发保单,并需要在收到保单后妥善保管。但是,如果保险单丢失,则不影响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因为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保险单中记录的内容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基础,保险合同可以成立。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保险人没有签发保险单,申请人也可以要求理赔。但是,就这一点而言,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订立保险单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然,如果保险人已经签发了保险单,您可以在保险单丢失后要求补充签署。您不得轻易放弃理赔权利 在重新签发保单时,投保人必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表,并由投保人签字。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补发,还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受托人身份证 如果您在丢失保单后遇到一些保险人未解决索赔,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保险公司协商 2。向保险协会投诉。仲裁协议协议书。直接向法院起诉 III.最新信息(《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0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期限,但根据其性质不能附加的除外。有时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时效届满之日起生效。第563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履行期满前,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期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其主要债务 (3)一方延迟履行其主要债务,并在被催促后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其义务或犯下其他违约行为合同(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为内容的无限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后,可以终止。 上述情况为准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保险合同有期限的,保险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无需终止,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无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卢巴。com进行咨询。卢巴。com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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