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合同的有效性没有统一的条件。然而,我们可以从现行法律的一些规定中总结出有效合同的共同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主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义思维就是真理;3.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合法性的一般标准,当然,它们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等民事行为。因此,合同的效力条件也应当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不违法”具体表现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结合《合同法》第10条,一些合同的效力或有效性也要求合同必须具有特定的形式。因此,上述四个条件是合同有效性的要素。根据《合同法》第44条,它是“合法的”。当然,上述四个条件也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具体规定。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能“合法”和“有效” 如果合同在成立后生效,则合同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此外,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另一方可根据本条规定和合同的具体要求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中国尚未建立第三方侵害债权制度,因此,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另一方只能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解决。也就是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现行法律规定,生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为守约方或受害方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保护,需要《合同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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