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单景元律师收集的《劳动合同法》知之甚少
释义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1。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书面合同续签前一日止,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自雇佣之日起一年以上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充书面合同签订前一天,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并应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签订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利
    

5。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本合同无效。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III.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发包人的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6。对劳动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条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减少人员裁减计划: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3)企业在改变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调整经营模式后仍需裁员(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在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裁减人员
    

2。非过失解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8: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