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法院是否主动审理无效合同 |
释义 |
1、 法院是否在二审中主动审理无效合同 如果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有效性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无效,则应向原告解释,并要求原告改变主张。原告同意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按照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原告坚持合同有效,不同意变更索赔,并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索赔。如果一审法院不作解释,二审法院一般会以程序错误为由发回重审;当然,如果解释有误,原告认为合同有效,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无效,但二审法院仍可能认定合同有效。这样一来,如果一审判决错误,二审判决就会改变。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无法律约束力 第61条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败诉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只要符合二审的条件和要求,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将根据相应情况进行审理。我们应该能够理解相关的审判规定。在二审合同无效的一方败诉后,我希望法庭能主动听取你是否能得到帮助。您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律师帮助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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