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成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的条件是什么?合伙企业的执行官也称为“负责合伙人”。所有合伙人选出的负责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不能是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力来源于所有合伙人的委托和授权。执行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所有合伙人之间建立了委托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人时,理论上所有合伙人可以委托其中一人担任执行合伙人,或者委托两名以上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合伙人。 合伙法第27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执行合伙人可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提取报酬的方法。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官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执行。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访问luba.com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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