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作经营协议样本
释义

合作经营协议
    

特许人:北京北安裕村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加入“振飞鱼糕”餐饮服务体系,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定义
    

1.1“振飞鱼糕”餐饮服务体系是由甲方建立和管理的全国性销售和服务机构。该机构的所有经营管理制度、规格、商品名称和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拥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和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1.2本协议所指授权定义为:在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体系和品牌形象的基础上,申请加入“振飞鱼糕”服务体系。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并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使用“振飞”品牌经营本协议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1.3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双方互无产权和从属关系,双方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授权范围
    

2.1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品牌从事甲方提供的食品生产加工项目和服务的省、市、县、区(镇)“珍宝公主”。
    

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使用甲方品牌从事本协议规定的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运营。
    

附加费
    

3.1费用的使用范围
    

3.1.1甲方持有的知识产权使用费
    <3.1.2甲方系统的技术使用费、设备费和培训费
    

3.1.3甲方的系统运营和管理系统,标准化及其他管理使用费
    <3.1.4甲方提供的操作指导、新产品开发等服务费用
    <3.2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3.2.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技术转让费、设备费、,服务费等
    

一次一万元,由甲方正式授权,本合同签订后,此费用不予退还。
    

3.2.2乙方应在获得甲方授权之日起第二年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1000元。付款和续签日期为合同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月。如果逾期付款且本合同未续签,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继续使用“振飞”品牌的权利,本合同自动失效。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拥有一系列知识产权的专有权。
    

4.1.2当甲方对一系列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解决。
    

4.1.3甲方对乙方营业场所的装修、展示和品牌形象识别系统(CIS)的规划和安装应用有权提出建议和决定。
    

4.1.4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1.5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中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撤销授权,终止合同。
    

4.2甲方的义务
    

4.2.1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商品名称、商标和经营管理规范。
    

4.2.2为乙方员工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系统培训。
    

4.2.3免费为乙方培训一名技术人员,并颁发总部颁发的竣工证书和开店资质证书,授予铜牌。
    

4.2.4为乙方长期提供具有市场潜力的相关项目,及时、快速为乙方培训人员,增强后续拓展能力。
    

4.2.5为乙方提供长期运营指导、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4.2.6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生产设备及相关配件。
    

4.3乙方的权利
    

4.3.1获得使用甲方指定的专有知识产权的权利。
    

4.3.2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获得甲方的专业指导服务。
    

4.3.3获得甲方在营销和广告策划方面的支持。
    

4.3.4甲方对乙方拥有的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乙方有优先经营权。
    

4.4乙方的义务
    

4.4.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4.4.2乙方可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珍宝公主”标志,但不得使用相同的名称、图形显示乙方拥有的其他商品名称或企业名称。
    

4.4.3乙方不得转让或披露技术配方、指定商品名称、商标和商业计划,甲方向第三方传授的管理知识。
    

4.4.4商店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00米。乙方在确定门店地址前,必须报甲方核实。如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确定门店地址,如门店之间存在距离冲突,乙方应承担责任。
    

4.4.5乙方转让鱼糕店、转移营业场所或办理分店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行办理手续(代理除外)。
    

4.4.6确定营业地址后,应及时书面或传真通知甲方备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责任。
    

4.4.7乙方应在店铺开业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张店铺及店铺照片存档,甲方有权对外宣传。如果发生延迟,本协议应视为自动终止。
    

4.4.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害第三方利益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4.9如果乙方放弃在特许经营城市的代理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发展代理人,乙方必须服从代理人的管理。
    

物流配送
    

5.1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免费向乙方提供开业所需物品。
    

5.2乙方培训结束后,甲方代表乙方托运免费设备、辅助材料和开业项目,运费由乙方承担。
    

5.3乙方以后需要再次购买机器或辅助材料时,乙方可通过信函或传真通知甲方,并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货款到达后,由甲方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三日内及时清点货物并向总部报告。(重新购买价格见附表)
    

有效性,本协议的期限和续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阶段的所有费用。
    

6.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从2007年年月日至2008年年月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协议约定特许经营费的20%。此外,不得计算其他损失,也不得提出其他要求。
    

争议解决
    

8.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8.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ag所在的位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9: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