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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释义

1、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权被宣布无效后,从一开始就被视为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人民法院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作出并执行的侵犯专利权的判决、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处理已履行或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未按照上述规定向被许可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转让费的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给被许可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可以看出,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当严重。对于专利申请人,必须做好专利申请的前期工作,如专利文献查询、查新、市场调研等。专利无效证明请求的期限
    

(一)申请人的证明期限
    

申请人自提出无效证明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结合该期限内的证据说明相关的无效证明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不考虑其
     < P>如果申请人在提交无效宣告申请日后一个月补充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会考虑,除非下列情况:
    <P>1。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或者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据,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结合期限内的证据说明相关无效理由。在口头听证辩论结束前,提交技术领域的常识证据,如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或公证书、原件和其他用于改进证据法形式的证据,并结合该期限内的证据说明相关无效理由
    

此外,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为外文的,举证期限适用提交其中文译本的期限
    

(二)专利权人提供证据的期限
    

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是,对于技术领域的常识性证据,如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或者用于改进证据法律形式的公证书、原件和其他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结束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为外文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说明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期限,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说明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的,举证期限适用提交中文译本的期限,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得认为专利权机关或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目前,该专利没有法律约束力,因为它是经过授权的。宣告无效后,不视为无效。从我国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专利权授予后,如果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有权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按照专利复审程序宣布该权利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将被驳回?
    

P>

专利无效宣告费能否退还
    

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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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