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级合伙人对债务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合伙企业中没有高级合伙人,只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出资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法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需要做什么。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一旦确定,清算人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算和核实,并在核实合伙企业所有财产和负债的基础上,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合伙企业与清算有关的未决事务。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项,是指合伙企业解散前已经订立并仍在履行的有关合同事项;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时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税务事项等,清算人有权根据清算需要,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合伙企业解散前已经订立并仍在履行的合同,但不得开展与合伙企业清算无关的新业务。如果清算人决定终止履行合同,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约金和赔偿金从合伙企业的财产中支付。清算人在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处置决定必须合法;二是有利于保护合伙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有利于迅速处理合资企业未尽事宜,尽可能减少损失。付清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应当检查合伙企业的税务事项。发现有未缴国税的,应当及时请求国家税务机关逐项核实,并依法向国库补缴。清理债权债务。所谓债权债务是从债务中衍生出来的。根据民法通则,债务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清算人接管合伙企业后,应当立即清理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包括按照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依法产生的债权债务。这项工作直接涉及合伙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必须按照《合伙法》规定的程序予以清理。合伙企业对特定当事人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其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也就是说,在支付员工工资、纳税和偿还债务后,合伙企业所有财产的剩余部分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参与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清算人的一项重要民事诉讼权利。根据该规定,清算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就涉及合伙企业民事权利的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清算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合伙企业中没有高级合伙人,只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律师协会网络寻求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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