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分配顺序
释义

1、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分配顺序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时,一般按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和偿还债务
    

合伙法第89条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赔偿金后的合伙企业剩余财产,所欠税款和债务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配。合伙企业解散事由
    

合伙法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经营
    

(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发生
    

(3)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在30天内没有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营业执照被吊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上述是关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期间财产分配的顺序。我希望我编写的这些资料能对你有所帮助。清算必须由专业人士接管,而不是由合伙人之间接管。小编建议您联系我们的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感谢收看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2: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