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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货运事故
释义

运输合同,又称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出发地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责任期内货物的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和延误。发生货运事故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双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努力减少损失,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对事故处理有争议,应做好货运事故记录,应及时提交交通主管部门或运输合同管理机构调解。为此目的进行的分析、研究和实验室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收货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车辆,承运人也不得扣留运输的货物。违反上述规定扣留车辆、货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五条货物运输事故的赔偿,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受害方索赔时,应提交书面索赔(见表7),并附上货物运单、货运事故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投保的运输物品还应当附有申报价格的物品清单。如果需要退还运费,还应附上运费和杂费收据。货物损失赔偿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赔偿所有损失(包括报废,下同);部分损失和部分赔偿;能够修理的,按修理费加修理运费赔偿;无法修复但仍可使用的,按照损失程度的折减值进行补偿。因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灭失,以实物赔偿的,收取运费;按价格赔偿的,退还已收运费。如果是托运人的责任,则不退还运费;如果仍然可以使用,无论由谁负责,都应收取运费。承运人委托第三方组织装卸。装卸方应对装卸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但承运人应先赔偿托运方,然后向装卸方追偿。委托方要求对方赔偿的期限自《货运事故记录》签字后次日起不超过180天,逾期无效。责任方应在收到索赔函次日起60天内完成处理。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5。赔偿金应在责任明确后十天内支付,不得因扣留货物或拒绝支付运费而抵消。如果在赔偿后发现丢失的货物,则应将其发送给货主以收回赔偿金或实物;如果原所有人不再愿意接受遗失物或找不到原所有人,应由承运人自行处理。如果双方对货物逾期到达、车辆延误和未能装货负责,第七十六条货物事故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国家定价的商品,按照各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价格计算。实行国家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的货物,按照前款国家定价货物中相同规格或者类似商品的价格标准计算;不能比较定价的货物,按每公斤不超过3元计算。但是,如果托运人已办理保险运输,则应按照本规则第77条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赔偿价格应以装运之日在装运地的价格为准。对于丢失或短缺的货物,如果出发地的价格不包括运杂费、包装费和已支付的税费,则应按照全部或短缺部分的比例增加所有费用。在中国境内运输进口货物的一切赔偿均应以人民币支付。第七十七条被保险货物应按申报价格赔偿。实际损失低于申报价格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第七十八条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有关货物运输单证的丢失,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托运人遗失有关单证的,应当及时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应当协助查找。需要补齐的,托运人应当及时补齐。单证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遗失有关单证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协助查明。需要补齐的,托运人应当协助补齐。到达后,承运人应从收货人处获得有效的货物验收证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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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