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偿公司解雇员工 |
释义 |
如何补偿被公司解雇的员工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雇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终止原因,补偿方式不同 1.如果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则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按应支付的工资计算,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试用期(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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