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收集证据证明2020年存在劳动关系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可用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主要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在劳动争议方面的证词在案例中,当事人的陈述仅为劳动者的陈述,书面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物证主要包括工作许可证,视听资料主要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谈话记录,与同一单位的工作记录,电子数据主要包括工作邮件等,证人证言主要指同事的证言评价意见,劳动争议中很少使用检查记录。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确认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其第2条规定雇主未签订劳动合同,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以下凭证: (I)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工作许可证”,“服务许可证”和其他能够证明雇主发给工人身份的文件(III)雇佣记录,如劳工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IV)出勤记录(V)其他工人的证词,etc 根据上述规定和实际办案经验,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申请登记表、入境登记表、就业通知、面试通知、短信、,etc 2.工作服、通行证、品牌、工作许可证、技术鉴定证书、职业证书等年检记录 6.在公司内部出版物或公司网站上以自己的作品发布关于自己行为的报告 7.工作记录表,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代表公司签署的等 8.公司签署的岗位责任书、工资确认书、转岗通知、离职通知等 9.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公司或公司工会出具的处罚通知单和工会会员卡 10.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对话和工作条件的音频和视频记录 12.财务贷款单,报销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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