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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的裁员情况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女工;也就是说,即使单位被解雇,原则上也不能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解雇女性员工。如果单位解雇孕妇,其行为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并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劳动合同因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应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工人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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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