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权利只能在原件上取得吗? |
释义 |
1、 票据权利只能在原始取得吗根据我国法律,票据的权益可以通过原始取得或者连续取得,具体的两种方式是:原始取得。持票人最初取得该项权利时没有任何其他在先权利人,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不仅是取得票据的主要方式,也是取得票据的其他方式的基础。是指票据受让人按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从无权处分票据的人处善意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所谓诚信,是指没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受让人是否善意,应当根据其取得汇票时的情况判断,受让人的注意义务仅限于其直接正手。注:受让人对其善意不承担举证责任。以背书、担保、付款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是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以质押、贴现、继承、赠与、公司合并、分立、清算等方式取得票据的权利,不属于票据法上的连续取得。这种连续取得只能受到一般法的保护,不能主张票据法上的抗辩中止和善意取得根据一般情况,当事人取得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发行是创设票据权利的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 票据欺诈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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