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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中止了申请人怎么办
释义
    劳动仲裁中止了申请人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
    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综合以上内容看来,劳动仲裁中止了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待再次审理。劳动仲裁这类问题可能对于我们的生活比较陌生,如果您对此有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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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6: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