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是否需要证人 |
释义 |
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纠纷的焦点。此外,现行的劳务派遣模式被广泛采用,使原本简单的劳动关系“复杂化”,更容易发生劳动者受伤后的“争吵”和纠纷。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明确谁应该缴纳工伤保险,谁应该赔偿工伤就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上述新问题,20日出台的《条例》对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因公缺勤期间”和“上下班途中”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问题,《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条例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下列情形为“在上下班途中”:(一)在上下班途中,应当在工作地点和工作地点之间合理走行(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和住所的配偶、父母、子女;(三)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的活动,以及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途中的路线(4)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途中的其他合理路线 “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的时间可以说是比较宽泛的。用我们的话说,这应该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XX说,上下班有时区,可以早一点,也可以晚一点。比如下班后,会多上一班,或者等高峰时间回家。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XX举例说:“比如说,在上班的路上,你需要去菜市场买点蔬菜,然后回家,就在路上。是合理的路线,还是日常工作中的必要活动?我们认为应该包括在内。因此,要理解这一规定,就需要把握一个关键词,那就是“合理” 以上就是相关答案。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需要在合理路线上认定为交通事故。一般来说,它不需要证人。相关单位有一定的认定标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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