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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投资者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原投资者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况如何。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投资者本人所有,投资者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时,企业形式不变,但投资者发生了变化。根据上述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投资者的个人行为,其转让应视为对原企业的消灭,而新企业将产生。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前以企业名义经营时,形成的债权、债务事实上归原投资者所有。企业与原投资者脱离甚至解散时,债权债务尚未消灭。原投资者仍可以享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并承担清偿企业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所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原投资者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原投资者应当是主体,第二种情况下,原投资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转让人(原投资者)与受让人(新投资者)约定受让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原债权债务的:受让人同意承担转让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并征得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同意的个人独资企业,受让人作为诉讼主体,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转让方同意将债权转让给受让方并告知企业债务人的,发生纠纷的,以受让方为诉讼标的。
    第三种情况,原投资者为逃避债务,低价无偿转让或者恶意转让的,应当给予企业债权人撤销转让的权利。如有争议,原投资者和新投资者应列为共同被告,原投资者和新投资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其次,转让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可分两种方式处理:第一种方式,新投资者符合投资者资格的,转让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为诉讼标的,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不得以投资者身份申请设立个人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原投资者知情的,原投资者和新投资者应当成为诉讼主体,新投资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需要法律帮助的,原投资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专业律师团队会及时解答您的疑问,让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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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