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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情形是什么
释义

1、 (一)在编写出版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的教科书时,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得使用的以外,出版的作品片断、短篇作品、音乐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在教科书中编撰单幅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二)作品在报纸上发表后,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要、资料发表,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三)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录音的,不得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得使用。(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五)广播电台、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播放已发表的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第二,著作权法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规定,以特定方式或者按照一定条件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进行,但必须支付给作者。与强制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无需事先向著作权人申请或通知;强制许可必须事先申请并授予。目前,各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仅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剧的演出和商业唱片的再利用
    苏联《民事立法纲要》第495条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商业唱片的公开演出出版作品;以电影、唱片、录音带等形式公开复制、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作曲家利用出版的文学作品创作书面音乐作品;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一部作品经作者同意被某一录音机制作成唱片发行,其他录音机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直接录音,我国著作权审判的实践一般认为,著作权审判适用于:(1)表演者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商业演出;(2)录音制作者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录音;(3)广播电视电台利用他人出版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并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有五种,与强制许可完全不同。如果您想了解具体情况,可以仔细阅读以上内容。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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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