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未出生有继承权么 |
释义 | 一、胎儿未出生有继承权么 胎儿未出生有继承权的。涉及遗产继承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胎儿出生后是活体的就可以享有继承权,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父母遗产中为胎儿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三、遗产继承纠纷怎么管辖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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