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人转让权的使用 |
释义 |
被转让的著作权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其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著作权转让的国家,只能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不能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有些国家,著作权的转让必须由著作权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书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形式签署,方为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的转让必须经过登记程序,对抗第三人,著作权的转让必须是权能完全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是著作权的转让,或者转让改编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或者不能自由转让权利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必须同时转让,这种不完全的权利转让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的许可权 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商,将演出权转让给演出团体,将录音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广播权转让给**电台,等等。即使是一个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的法文版转让给a出版社,英文版转让给B出版社,德文版转让给C出版社,e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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