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绝对必要事项 绝对必要事项是公司章程中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如有遗漏或违法行为,则整个章程无效。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和财产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方式;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相对必要记录是由宪法制定者确定的法律所列明和规定的事项。有记载的,具有法律效力;记录不合法的,只有该事项无效;如不作记载,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确认相对必要事项的目的是使公司与发起人、公司与认购人、公司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相关规定具有约束力。任意记载事项是指公司章程制定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定的法律未作规定和是否记载在公司章程中的事项。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认为有必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任意记载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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