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企业知识产权的构成 |
释义 |
由于接触面广,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一些具体内容非常熟悉,如商标、专利等。然而,知识产权的整体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却非常模糊。因此,在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分类总结时,很容易漏掉。最常见的是排除与企业商誉有关的厂商名称、商标或者著作权相邻权。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首先介绍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所创造的知识成果的专有权。为了便于解释,我们将这种专有权具体化为企业资产,即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无形资产,它只是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只有具备下列要素的无形资产才构成知识产权:(1)创造性是指所有人的知识产品与他人相比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或先进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顾名思义,是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得的知识产品,其中必然蕴含着人类无限的创造性思维。例如,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不同或者近似。每一项知识产权都包含着不同程度的创造性,但无论如何,它必须保持最小的差异,否则,它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2)无形性,即知识产权没有独立的实体,需要依赖某一实体。每个人对知识产权的占有都体现在对知识的使用和理解上,而不是对实物的控制上。例如,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占有不表现为对专利产品的占有,而表现为对生产该专利产品的专利技术或者外观设计的占有。技术和设计都是非物质的 全面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构成和内涵,是科学、系统地管理知识产权的关键。做好这一步,有利于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正确的分类和总结,便于今后的管理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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