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了保护,主要作出了几点重要规定:一是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公司法》明确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公司拒绝提供查阅公司账簿的权利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请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二是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1) 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连续五年实现利润,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第四是中小股东有席位和发言权。(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表决权比例由“1/4以上”改为“1/10以上”;(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实施。这些规定,实质上是对大股东的制衡,是平衡公司内部利益分配机制的有效途径。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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