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实收资本不到位,股东有什么责任 |
释义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责任的,应当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和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股东依法出资有几种方式。《公司法》中提到的四种方式是:。货币是公司成立所必需的,用于支付公司成立所需的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如果股东是外国投资者,他们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是指有形物,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需要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按土地使用权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权作价后,股东向公司出资;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是股东出资方式,后者是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行为。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责任的,应当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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