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质量管理的手段是什么 |
释义 |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土建工程、建筑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分别负责。第四条本市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管理。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和先进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条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第八条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得开工。第四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日期。第五条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房屋售后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用户投诉的房屋质量问题。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标明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详细说明本工程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的设计意图、特殊工艺要求和施工难点,并负责解释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的疑问。 在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是促进质量管理进步的有效措施。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您遇到更多的法律问题,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将为您完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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