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施工合同类型 |
释义 |
本文论述了无效建筑合同的类型,分析了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希望能避免无效合同的签订,减少无效合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合同无效的类型在实践中,建筑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是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结合施工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无效施工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指不合格或超出资质等级,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我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后,应当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本条明确禁止无资质或低于最低资质的施工合同的订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无资质的实际承包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的,视为无效”。施工合同主体是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国家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只有具备相应法律资质的法人单位,才有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或法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合同主体不合格而无效。第二类是指依法未经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等,必须进行招标:,监督工程建设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履行下列义务的:未进行投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视为无效。建设部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作了相应规定。招标投标方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基本方式,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投标无效。具体表现为:应当招标而不招标的项目;当事人泄露投标底价;投标人串通哄抬投标价格,造成投标困难或者无法投标;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指定内部投标人等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欺诈、恶意串通、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表所签施工合同无效。第三类是指违反国家计划的建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投资计划签订,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申请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未报建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不予开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担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和综合效益,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切身利益,而不是民法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的个人利益。国家还需要实行计划控制。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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