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债权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是基于一定目的限制他人的土地使用和收入的财产。这是一个与担保权益相对的概念。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是所有权部分的权能分离,不改变物的所有权。用益物权的具体特征是:(1)用益物权是有用的;(2)用益物权是独立的;(3)用益物权是占有的;(4)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或动产。用益物权的具体特征:(1)用益物权是限制所有权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2)它是非所有权人根据法律、合同或其他法律手段取得的权利,对他人的财务也有直接的控制权。它是与所有权的权力和功能相分离的相对独立的其他事物。用益物权的分类:永久权是我国传统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是指在支付地租的前提下,对地主所有的土地进行无期限的耕种和保护的权利。永久权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地上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和居住的权利。在中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中国没有私有土地,所以中国的土地只能单向流转。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地役权的使用价值而对他人所有的地役权实施控制的权利。(4)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支付典当价款,占有他人不动产使用和收益的有限产权。交付房地产并收取价格的人被称为交易商。房地产被称为典当。在典权制度中,有30年的赎回期。只要不超过30年,典当行就可以赎回典当。在典当法律关系中,虽然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与所有权分离,但只要发起人有赎回典当的能力,他就有赎回典当的权利。典权的特点是:有卖的现实,但没有卖的名义。 我希望以上的答案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立法者来帮助你。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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