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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是否可委托代理人进行
释义
    一、劳动仲裁是否可委托代理人进行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可以成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劳动仲裁签了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劳动仲裁签了协议不可以反悔。劳动仲裁调解书系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并且是在合法且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调解达成协议,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仲裁调解书即生效。不能再反悔。法律规定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明显不公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劳动仲裁明显不公的,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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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0: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