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预付款人被认定为无责任后,向谁追偿预付款? |
释义 |
网友咨询:2011年9月28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通知机动车方向其交纳事故押金,然后逐笔支付给受害者或医院后,没有向受害人收集医疗费收据或其他***等凭据。后机动车方以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已付押金超过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由,根据最高院与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1月1日)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起诉的,被告应当是事故受害人还是公安机关?如果是事故受害人,诉讼请求应以整个事故的赔偿费用为诉讼标的还是单独对指定预付金额不服为诉讼标的? 律师解答:作为民事诉讼,已经支付费用者作为原告,如根据最高院、公安部上述通知的第七条提起诉讼,不论其起诉的案由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是不当得利返还,只能以受害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以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而言,公安机关与原告之间并没有事故的发生;从不当得利角度而言,公安机关并未将款项占为己有,并未取得任何利益。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如何确定是原告的权利,是否能全部支持视其起诉的案由、所依据的证据与被告的反驳等情况而定。
|
随便看 |
- 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可以赶人吗
- 房屋转租发生纠纷之后当事三方责任怎么划分
- 房租转租需要注意什么,哪些时候房子可以转租
- 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避免房屋转租纠纷
-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一个意思吗
- 房屋转租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 2020房屋租赁转租合同怎么写
- 租二房东转租的房子有什么法律风险
- 房屋转租合同双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 房屋转租协议怎么写2020最新
- 房屋转租是否合法吗,转租的注意事项
- 2020最新房屋转租合同范本怎么写
- 未经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吗,签定转租合同注意事项
- 房屋转租行为怎么认定,转租行为由谁举证
- 发生房屋转租纠纷怎么处理
- 签定转租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房屋转租需要哪些条件,什么情况下不得转租
- 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 2020租二房东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房子转租的二房东逃匿构成什么罪
- 二房东转租法律问题,必须要原房东同意才有效吗
- 将房子转租出去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吗
- 租到转租的房子,房东要求搬离怎么办
- 房屋转租后发生火灾事故,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是否可以扣押金
- 淮海区司法公安案犯统一管教暂行办法
- 淮海区审理敌伪区人民诉讼案件暂行办法
- 淮海区徒刑案犯执行暂行办法
- 深入秩序和平均秩序
- 深圳市“先培训,后就业”试行办法
- 深圳市临时工社会劳动保险试行办法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生来深圳工作暂行规定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生来深圳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 深圳市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退休基金统筹试行办法
- 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
- 深圳市实行社会劳动保险暂行规定
- 深圳市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暂行规定
-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 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暂行规定
- 深圳经济特区的社会劳动保险制度
- 深海海底多金属结核的临时措施的协议
- 深海采矿
- 深督轻罪
- 淳熙条法事类南宁淳熙八年
- 淳祐敕令格式
- 混合仲裁庭
- 混合关系
- 混合凝集试验
- 混合协定
- 混合国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