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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的追索权有何规定
释义

保证人追索权的限制应当适用于两年的诉讼时效。即使债务人失踪,建议你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债权才能终身有效。保证人追偿的条件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担保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担保债务。无论保证人如何履行债务,无论保证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就可以享有追索权。

2。债务人因保证人的履行而免除责任。所谓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是通过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的,而不是债权债务。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致使债务人不能免除责任的,保证人无权请求赔偿。例如,债务人因自己履行债务被免除责任时,即使保证人履行了被担保债务,保证人也无权向债务人追偿。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只能根据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债权人返还。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不存在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请求权。如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未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致使担保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将丧失在此范围内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另一个例子是,担保人在清偿债务或者采取其他免责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避免主债务人重复履行债务。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后未告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履行的,担保人也丧失追索权。保证人追索权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两部分:一是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主债务人债务的数额,但以主债务人免除其清偿责任的数额为限。另一部分是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所需的费用,但不包括因担保人过错而增加的费用。一般来说,保证人的追索权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是,为了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后能够实现追索权,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提前行使追索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权。”
    

以上是关于担保人追索权限制的内容。追索权属于保证人的权利之一。当保证人不能向债权人支付到期应付债务人的指定数额的还款时,即为还款数额。保证人可以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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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3: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