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证是指什么 |
释义 |
在民法中,债权凭证是当事人主张债权的重要证据。然而,我国在法院执行程序中使用“债权凭证”一词的先例并不多见。在综合实践中,我们可以认为,所谓“债权凭证”制度,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关对货币债权实施的措施。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将裁定终结,并向债权人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债权的存在,明确尚未行使的债权数额。债权人取得债权后,可以凭该证明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财产。 近年来,各地法院普遍执行难,执行案件屡禁不止,引起当事人广泛不满。因此,各地法院都在探索减少积案、提高执行率的途径。因此,有人参考台湾司法系统强制执行法规定的“再执行证明”或“权利证明”制度,提出了这种签发债权证明的办法。即当案件暂时无法执行时,如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下落不明时,人民法院将本案债权以特定的文件形式登记,发给当事人,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执行案件可以由法院认定为终结。当事人发现执行线索后,可以持《债权证》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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