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界定了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 有的经营者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为此,《指引》将普通“商品完好”界定为商品本身、配件及附带的防伪标识、商标吊牌、商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齐全。储值卡(券)类商品完好是指卡(券)内金额未减少。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 2、政策解读 消协态度:我们把这个标签剪了,把包装拆了,算不算商品完好?我们消协的态度是很明确的,我们认为,只要商品没有得到损害可以继续销售,就是商品完好。至于说你把塑料布拆了,把标签剪了,完全不影响商品销售就是商品完好。我们呼吁立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都把这个情形界定为商品完好。 立法者角度:商品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完好无损。比如说你买的鞋穿过了就有磨损,或者你不小心掉地上摔了,这都不叫商品完好。但是一般来讲拆包装有时候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商品拿到手里这里面的东西跟我想象的一样不一样,自然要拆。所以拆包装不能叫商品不完好。我买一个杯子有外包装我拆开了,这杯子只要是完好,就可以作为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但是杯子如果磕了,那就不行。因为你再退给商家,对商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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