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征地经济补偿 |
释义 |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郊区征用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自治区、直辖市。但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的金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提高特殊情况下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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