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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省赤壁市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湖北省赤壁市土地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蒲岐办事处、赤马岗办事处、芦水湖办事处、清泉村、中霍铺镇、中霍村、常山村。补偿标准:耕地38755元/亩;菜地46506元/亩;果园42630元/亩;茶园42630元/亩;集约鱼塘42630元/亩;林地27128元/亩;未利用地19377元/亩。
    

二类地区范围:泸水湖办事处底部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村庄、车埠镇、昭里桥镇、官塘驿镇、中霍铺镇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村庄。补偿标准:耕地34592元/亩;菜地41510元/亩;果园38051元/亩;茶园38051元/亩;集约鱼塘38051元/亩;林地24214元/亩;未利用地17296元/亩。
    

三类片区范围为茶陵镇、新店镇、神山镇、于家桥镇、柳山湖镇、赤壁镇、黄盖湖镇。

补偿标准:耕地30774元/亩;菜地36928元/亩;果园33851元/亩;茶园33851元/亩;集约鱼塘33851元/亩;林地21541元/亩;未利用地15387元/亩。
    

也就是说,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鸡鸣拆迁律师(热线:40061660)。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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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3:18:26